【项目名称】上海中海洋山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2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9-08 至 2011-10-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中海洋山国际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洋山保税港区业盛路188号国贸大厦A-516
法定代表人 黄小文
成立时间 2006-11-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19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9561507-5
经营范围
集装箱堆存、中转、分拨、拼装拆箱、冷藏集装箱预冷;集装箱改造、修理、旧箱翻新、洗箱;货物的仓储、搬运、装卸、简单加工、包装及相关咨询服务;集装箱租赁、自有仓库出租;承办海运、空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无船承运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4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75%
2 中海物流(海外)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60.305381万元 -1028.799221万元 -1028.47922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487.828020万元 11856.766723万元 10631.061297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79.541897万元 220.45810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9673.860268万元 8014.319750万元 11659.540518万元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1731.927854万元 -397.550827万元 -397.45976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1977.852929万元 11744.251394万元 10233.60153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29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物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737.212505万元 2737.321275万元
固定资产 12706.243322万元 12113.327700万元
无形资产 7044.372193万元 10558.001332万元
资产总计 22487.828020万元 25408.650307万元
流动负债 3856.766723万元 3856.766723万元
长期负债 8000.000000万元 800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1856.766723万元 11856.766723万元
净资产 10631.061297万元 13551.883584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387.970896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于2011年5月27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在本次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20个工作日内由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方式等比例对标的公司增资1.2亿元人民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387.97089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人须承诺,标的公司现有职工劳动合同将继续履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可转作部分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法的方式确定受让人,该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递交的保证金可自动转为产权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支付给转让方;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定处理。
2.交易价款须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人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受让人须承诺,标的公司现有职工劳动合同将继续履行。
4.受让人须承诺,未经标的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得改变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也不对标的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5.受让人须承诺,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的20个工作日内,须与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持股比例以货币出资方式对标的公司增资1.2亿元人民币;且当标的公司因业务需要而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或要求股东提供资金支持或贷款担保时,受让人须遵循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及时足额增加出资额或提供相应资金支持或贷款担保。
6.受让人须承诺,受让股权后5年内,未经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不得再次转让本次受让的股权。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公司全部情况(包括与标的公司相关的全部风险和瑕疵),并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举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人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人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剩余价款的。
8.未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关规定行使股东优先受让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受让权。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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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中海物流(海外)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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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人须为中国内地单一企业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举 牌,也不得采用委托投资或信托等匿名方式举牌。 2.受让人须以集装箱班轮运输为主要业务(以公司营业执照为 据),拥有交通部颁发的《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和《国 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准予从事包括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在内 的航运运输业务(以该《资格登记证》和《经营许可证》为据)。 3.受让人经审计的2010年末净资产不得低于7000万元人民币(以审 计年报为准)。 4.受让人及其关联方(包括受让人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控股子 公司以及受让人的控股子公司)不得在上海洋山港区域内已全资投 资或控股(包括相对控股)集装箱货物储运堆场或从事与标的公司 竞争性业务的企业(受让人在举牌时须作出书面承诺)。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海物流(海外)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Hong Kong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