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轩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2566.05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7-01 至 2011-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智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南苏州路381号406L座
法定代表人 孙文东
成立时间 2003-01-06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4617754-X
经营范围
矿产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汽车配件,建筑材料,耐火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50%
2 北京嘉鑫新世纪科贸发展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0.000000万元 -22.545430万元 -22.54543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03.387930万元 0.099035万元 903.288895万元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97.506481万元 -13.546041万元 -13.54604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25.920635万元 0.086310万元 925.834325万元
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14.855665万元 -14.85566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88.505980万元 0.072750万元 888.43323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武汉浩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7-11
评估基准日 2011-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90.930632万元 890.930632万元
固定资产 2.122667万元 3.104000万元
资产总计 893.053299万元 894.034632万元
流动负债 0.072750万元 0.072750万元
负债总计 0.072750万元 0.072750万元
净资产 892.980549万元 893.961882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6.980941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原股东北京嘉鑫新世纪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46.98094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经资格确认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在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余款后,本保证金自动折抵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本保证金转为相应金额的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股权转让款以货币方式一次性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帐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人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联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人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公告期满,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该意向受让人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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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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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和资信状况。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4.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武汉市青山区厂前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