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36%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上海/黄浦区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5-04 至 2011-06-2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01室
法定代表人 王志刚
成立时间 1996-02-26
注册资本 美元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34552-3
经营范围
日用百货、食品、副食品(包括烹调好的食品)、杂货、水果、香烟、酒、粮食及其制品、药品、书籍、报纸、杂志零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1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51%
2 株式会社罗森 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6836.410000万元 109.370000万元 40.1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089.700000万元 6514.480000万元 7575.22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0051.850000万元 201.470000万元 305.06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4216.970000万元 6681.930000万元 7535.04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2-28 5977.003522万元 -454.798956万元 -447.67284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450.843630万元 7116.629247万元 7334.21438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3-14
评估基准日 2010-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李国机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2206.660000万元 12128.12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478.540000万元 2466.71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062.040000万元 810.9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5747.240000万元 15405.760000万元
流动负债 8209.310000万元 8207.9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8209.310000万元 8207.970000万元
净资产 7537.920000万元 7197.7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91.204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原股东(日本株式会社罗森)不放弃优先受让权。 2、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需经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后生效。 3、根椐《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规定:(1)在合资期限内,合资方不直接或间接的开展便民连锁店及其类似性质的事业。同时,合资方承诺不引用日本罗森提供的经营管理专有技术。(2)合资期限届满时,日本罗森认为需要延长经营期限的,其他事人不作反对。(3)合资公司使用日本罗森提供的“LAWSON”商标及经营管理专有技术,中方同意日本罗森向合资公司收取商标及经营管理专有技术费。 4、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588.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3176.00万元(或与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汇率等值的外币),如未按期交纳保证金,则取消其受让资格。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转让方式交易,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没有成为受让方的,且未出现扣除保证金情况的,则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竞价结果通知书后予以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2.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价款足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含已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受让方可以以外汇支付,但应当确保结汇后出让方实际收到的人民币数额不少于本次转股金额,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收到价款且出具交易凭证后转付给出让方。
3.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2011年4月6日(标的公司股东株式会社罗森取得标的公司实质经营权之日),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损益经专项审计后由标的公司的原股东按其各自持有的股权承担或享有;2011年4月7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标的公司产生的盈亏由此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按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承担或享有。
4.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标的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受让方须同意并遵守《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华联罗森有限公司合资经营合同》的有关规定。
6.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公司变更标的公司名称,即不再使用“华联”字样。
7.受让方须持有该股权10年以上,以利于标的公司的各项工作正常发展。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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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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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注册资本达到人 民币3亿元(或等值的外币)。 2.意向受让方未直接或间接的开展便民连锁店及其类似性质的业态 (除原股东外)。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付款能力的证明(提供最近年度财务报告的审 计报告或提供证明足够收购能力的银行证明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人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 牌。 5.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对受让方是否符合上述“受让资格条件”,需提供法律意见书。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17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1号19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百联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