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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交所 > 上海 > 黄浦区
【项目名称】上海福克斯波罗有限公司3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黄浦区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2-01 至 2011-03-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福克斯波罗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环城东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 RAVI SHANKAP GOPINATH 成立时间 1982-08-26 注册资本 美元 1520.37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外资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2858-9 经营范围 工业过程自动化测量及控制仪表的制造、销售、系统工程技术服务,并承担美国福克斯波罗公司对中国经销总代理,及上述有关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51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英维思过程控制系统公司 70% 2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1161.091642万元 13012.736426万元 11396.33590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9998.218504万元 29744.275532万元 30253.94297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华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4425.169683万元 4995.833324万元 3568.96157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298.179792万元 42646.070272万元 18652.10952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华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2-31 85706.151400万元 8466.056865万元 6503.25616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77918.788418万元 54150.027131万元 23768.76128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上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1-05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华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申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74646.85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43720.4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30926.360000万元 34856.6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0457.001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最终受让人应在标的股权转让交割后,按照上海福克斯波罗有限公司(“上海福克斯”)合作经营合同的规定,责成上海福克斯向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上海仪电”)支付2010财年的固定利润,以及从2011年1月1日至标的股权转让交割为止的这段期间(“2011年交割前期间”)应当支付给上海仪电的固定利润,即用2011年交割前期间的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上海仪电根据上海福克斯合作经营合同的规定在2011年可享受的固定利润总额。但是,如果标的股权转让的交割由于上海仪电的直接或间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未能在2011年3月31日以前发生,上述2011年交割前期间的固定利润不得超过1,305,000元人民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根据《上海福克斯波罗有限公司章程》: 1、合作双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及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批准机关批准。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时,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2、合作双方收益分配如下:标的公司对中方实行固定回报。自2004年7月1日起,前5年每年的固定利润分配为人民币580万元;第6年到第10年固定利润分配减少10%,即每年固定利润分配为人民币522万元;第11年开始固定利润分配再减少10%,即每年固定利润分配为人民币470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06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支付人民币5,300,000元或等值金额的外币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余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在相关外商投资审批部门向标的公司签发批准股权转让的批复并签发经变更的、载明最终受让人为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所有人的批准证书后4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人应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帐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等值外币。为避免疑义:1、保证金应视为最终受让人支付的购买价款的一部分;2、在最终受让人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供一份反映股权转让已经完成的标的公司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该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标的公司公章并且由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即可将交易价款的全款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帐户解付给转让方。 3.最终受让人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其雇员之间在交割时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中国及上海市的适用法律法规处理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合法设立并且有效存续的 企业;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在中国境内成立中外合作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的经验,并且该等中外合作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须是从事工业自 动化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经营 状况良好;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3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 肇嘉浜路746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