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上海
【项目名称】上海上影汽车队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786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业
  挂牌日期:   2015-03-19 至 2015-04-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华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上影汽车队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899号甲
  法定代表人 胡志民
  成立时间 1982-08-3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29.6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54001-7
  经营范围
道路货物运输、省际道路旅客运输、出租汽车服务(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9.197221万元   -310.231609万元   610.106136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15.473537万元   244.025983万元   71.447554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91.239622万元   -336.613326万元   -74.56075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2.957260万元   741.615842万元   -538.65858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99.197221万元   -310.231609万元   610.10613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315.473537万元   244.025983万元   71.44755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5-02-25
  评估基准日 2014-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东洲政信会计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2.254819万元   92.254819万元  
  固定资产
28.218718万元   24.511200万元  
  无形资产
195.000000万元   415.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315.473537万元   531.766019万元  
  流动负债
244.025983万元   244.025983万元  
  负债总计
244.025983万元   244.025983万元  
  净资产
71.447554万元   287.740036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87.740036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转让方、标的公司与上海梦阳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的《营运额度及车辆牌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标的公司需在其股权权属发生变更前一次性支付给上海梦阳旅行社有限公司人民币壹佰玖拾伍万元,否则将由转让方代为支付(详见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标的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值195万元,系标的企业于2014年12月25日向上海梦阳旅行社有限公司购买的道路运输证及车牌,车辆牌照号具体为沪A78968、沪A83702、沪AA5635、沪B90086、沪AA6316、沪AD9666、沪DD9865、沪AH4639、沪AH4682,2014年12月9日已取得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核发的《上海市省际客运道路运输证申领(变更)审核表》,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标的公司承诺该9个道路运输证及车牌确已变更为标的公司。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9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30%产权交易价款(含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余款在前述款项付清后的10个工作日之内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产权转让行为所涉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17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应按照《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变更信息发布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及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第一、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二、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第三、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出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上海梦阳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的《营运额度及车辆牌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并且须承诺同意承接转让方对上述协议的义务。
7.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月内对标的公司进行更名,标的公司不得沿用“上影”字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1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漕溪北路59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徐鸿喜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657272-33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 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 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