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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67%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67%股权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挂牌日期:   2013-02-17 至 2013-03-1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京华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浦东新区杨高北路528号14幢6061室
  法定代表人 周劲望
  成立时间 2001-04-0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0310160-9
  经营范围
销售:预包装食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51%
  2
  上海中心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16%
  3
  广州山力冷冻有限公司   13%
  4
  邵宗道   11%
  5
  陈冬玲   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048.000781万元   -215.098385万元   -204.04138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090.235726万元   2726.660254万元   1363.57547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742.464220万元   -17.854278万元   -12.42690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533.165660万元   8965.548800万元   1567.61686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11.980328万元   -24.48009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962.849572万元   636.879190万元   1325.970382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28
  评估基准日 2012-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702.244000万元   1756.814170万元  
  固定资产
14.976196万元   17.273313万元  
  资产总计
1717.220196万元   1774.087483万元  
  流动负债
651.479190万元   651.479190万元  
  负债总计
651.479190万元   651.479190万元  
  净资产
1065.741006万元   1122.608293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752.14755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原股东不放弃股权优先受让权。 2.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的分流、安置。 3、本项目为第二次信息发布,本次转让底价下浮10%。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已经暂停营业,该公司未来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2、截止至评估基准日,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应收参股公司上海菱泛渔英实业有限公司款项241.57万元,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针对上述款项出具情况说明:“评估基准日上海菱泛渔英实业有限公司已暂停营业,其未审帐面资产54.57017万元,负债241.577514万元,其负债构成为上海菱海水产经贸有限公司241.57万元,其他0.007514万元,净资产-187.007344万元。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77.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所涉及的债权债务由股权转让后的新标的公司全部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200万元递交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全额返还。
3.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和采取隐名委托方式参与举牌。
5.意向受让方最近5年无重大诉讼,经营行为无不良记录。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448号四楼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中心水产品批发交易市场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杨浦区江浦路66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其他部门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水产(集团)总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 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 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和采取隐名委托 方式参与举牌。 5.意向受让方最近5年无重大诉讼,经营行为无不良记 录。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 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