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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金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9%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Q313SH101434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金融业
  挂牌日期:   2013-01-23 至 2013-02-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地久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金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迎勋路59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晖
  成立时间 1997-12-0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民营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452469-4
  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
  职工人数 3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关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
  2
  汕头经济特区金券投资开发总公司   39%
  3
  汕头市金恒发展有限公司   22%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16.200000万元   -130.500000万元   429.30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80.430000万元   2732.130000万元   -1051.7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信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股东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31
  评估基准日 2012-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坤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2.890000万元   22.89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657.540000万元   1373.4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680.430000万元   1396.37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732.130000万元   2732.13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732.130000万元   2732.130000万元  
  净资产
-1051.700000万元   -1335.7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20.946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的股东一个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一个被破产清算,标的公司目前没有经营。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详见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46.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签订交易合同后3日内支付164万元人民币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内,余款办理工商登记同时付清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须按股权比例继续履行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挂牌期即为尽职调查期。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签订交易合同后3日内支付164万元人民币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内,余款办理工商登记同时付清。
4.意向受让方举牌即为认同出让方的挂牌转让要求,举牌人资格被确认后不得提出与挂牌提交条件相悖的要求,举牌人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如不履约须赔偿相关各方的经济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格的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不得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汕头经济特区金券投资开发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汕头市丰泽庄37栋115号
  经济类型 其它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3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股东会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汕头经济特区金券投资开发总公司
  • 企业规模:3人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朱爱省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6341072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 受让意向时须提供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格的资信证明。 3.意向受让方不得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 托等委托方式举牌 4.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