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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83.33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1-01 至 2012-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
  法定代表人 杨光
  成立时间 1988-02-1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50809-2
  经营范围
评估各类有价证券、企业资产、企业资信等级、其他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咨询、培训、经济信息服务。
  职工人数 6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3.333%
  2
  上海社会科学院   12.5%
  3
  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   4.16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979.140900万元   214.827100万元   370.6769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66.284100万元   1777.124300万元   4289.159800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60.752800万元   488.423300万元   433.1871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95.394900万元   2051.912000万元   4143.482900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2914.538660万元   164.663697万元   175.556544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922.108375万元   2682.391996万元   4239.716379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13
  评估基准日 2011-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4240.200000万元   7241.2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034.359196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未申请中国证监会证券评级业务资格;
标的企业未申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
标的企业目前开展短期融资券评级业务受限。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05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详见附件《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2个工作日内(含收到确认资格当日),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网络竞价的权重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交易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次日起3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保证金除外)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未按照协议成交方式履行相关程序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7个自然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情形:①未按照网络竞价的权重报价方案未提交竞买文件的意向受让方;②在网络竞价的权重报价方式下未有有效报价的意向受让方;③通过网络竞价的权重报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意向受让方。(3)不同意向受让方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 业 经费来源(开办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事业单位 或全国性社会团体。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受让方不得采用信托或 代持等隐名委托方式申请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8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4 号楼9 层D、E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3.3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3.33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 更挂 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 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权重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详见附件《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83.333%股权项目评分办法和评分细则方案》。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