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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2.8%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Q312SH101431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9-07 至 2012-09-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497号
  法定代表人 于漭
  成立时间 1994-08-15
  注册资本 美元  322.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非国有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27250-4
  经营范围
生产塑料包装容器和注塑、吹塑制品、蓄冷板、海绵轴、粉扑、模具设计和制造,销售自产产品;相关生产原料销售;包装印刷。(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6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华谊(集团)化工联社   2.8%
  2
  日本井上株式会社   50.71%
  3
  INOAC PACKAGING GROUP,INC.   46.4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469.658673万元   826.432966万元   613.72186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7261.050162万元   2874.350104万元   4386.700058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369.856088万元   21.501616万元   22.18189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69.879633万元   1196.901435万元   3772.978198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5895.486205万元   1664.309887万元   1237.69216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076.582030万元   2860.876239万元   7215.70579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达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19
  评估基准日 2011-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康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长期投资
71.610000万元   141.7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71.610000万元   141.7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1.7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章程》中第四十八条规定,合资经营企业依法缴纳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除经董事会成员全体一致同意做出决定以外,可以将分配利润的剩余利润按合同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进行分配。但是,甲方(转让方)的2.8%股份9.016万美元,不论合资企业是否盈亏,每年均以9.016万美元的10%从合资企业收取固定管理费,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12月31日美元中间价汇率7.3046折算支付人民币,甲方不参加与合资企业的利润分配。 2、根据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章程》中第六十九条规定,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按照各方的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3、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不放弃优先收购权。 4、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后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人通过其代理会员向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特别事项说明摘要(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文件):1、 上海华谊(集团)化工联社所持有的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2.8%股权经收益法评估,价值为141.79万元。2、 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沪房地产(xxxx字xxx号]仅记载土地使用面积,未记载房屋建筑面积。3、 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编号XXXXX)记载房屋建筑物共3幢,合计建筑面积2,310.01平方米。其中2号和3号合计建筑面积106.85平方米,由于生产工艺需要现已改建机修间,实际建筑面积62.22平方米,其余建筑面积44.63平方米已拆除。4、 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编号XXXX)未记载的房屋建筑物面积1,287.03平方米。5、 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长期投资——股权投资(上海樱井印刷有限公司)经营场地及办公设施均由投资方上海井上新艺塑料有限公司无偿提供。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47.1628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公司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74.14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7.股权受让后,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章程》中第四十八条利润分配的规定(除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做出决定以外)。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推介意见      无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4.14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化工联社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古浪路830号第1幢三楼301-305室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2.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华谊(集团)化工联社
  • 企业规模:64人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 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