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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人民币54886.548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挂牌日期:   2012-06-04 至 2012-07-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杨高北路1000号
  法定代表人 王海松
  成立时间 1994-11-04
  注册资本 美元  244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31638-6
  经营范围
客房,餐饮,酒吧,健身娱乐,美容美发,内部服务的商场,卡拉OK,KTV,歌舞厅,瓶酒零售,收费停车场。【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35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65.57%
  2
  香港申高贸易有限公司   34.4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121.976736万元   -1248.407053万元   -1247.41247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4036.180550万元   56169.219176万元   -2133.038626万元
  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799.202564万元   -2953.807301万元   -2949.07640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5186.597283万元   56072.223437万元   -885.626154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4-30   2644.731742万元   -928.909337万元   -928.90933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1816.027436万元   57654.283332万元   -5838.25589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0-09
  评估基准日 2011-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金英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607.466088万元   3726.254861万元  
  固定资产
48946.454523万元   48794.320460万元  
  无形资产
801.003586万元   17587.408146万元  
  资产总计
53354.924197万元   70107.983467万元  
  流动负债
52777.419380万元   52777.419380万元  
  负债总计
56310.419380万元   56310.419380万元  
  净资产
-2955.495183万元   13797.56408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797.564087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1年5月31日,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资产总额70107.983467万元,负债56310.419380万元。其中:标的公司欠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48117.548万元、标的公司欠工商银行6769.0000000万元,用固定资产抵押。
3、评估基准日后,根据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归还工商银行借款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11年11月17日,标的公司通过向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归还了欠工商银行的借款6769.000000万元。截止到日前,标的公司全额偿还了工商银行的抵押贷款,抵押已解除。标的公司共计欠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54886.548万元。
4、本次转让标的为: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人民币54886.548万元债权。其中上海外高桥保宏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挂牌价格为13913.452万元,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为54886.548万元。
5、标的公司拥有位于杨高北路1000号土地(沪房地浦字(2006)012541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旅游,使用年限40年(自1994年8月6日至2034年8月5日)。该地块土地面积15944平方米、建筑面积56403.79平方米。
6、标的公司原各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7、其余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1.截至2011年5月31日,标的公司账面负债为56308.671289万元,其中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标的公司借款共计48117.548万元; 2、截至2011年5月31日,标的公司获工商银行抵押贷款共计6769万元,截至2011年10月18日,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代替标的公司向工商银行归还尚未到期的银行借款共计人民币6769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酒店公司拥有位于杨高北路1000号土地(沪房地浦字(2006)012541号)。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旅馆,使用年限40年(自1994年8月6日至2034年8月5日)。该地块规划土地面积15944平方米,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共有2幢,其中酒店大楼实际建筑面积56,403.79平方米(其中产证记载建筑面积为52,621.61平方米,无产证员工宿舍建筑面积为3,782.18平方米),评估将自建的无产证的员工宿舍以及部分无账面值的构筑物纳入评估范围,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88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交易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为首期款;受让方自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交易价款。并就其未支付款项提供出让方可接受的相应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职代会决议》通过的《职代会议案》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被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人民币206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在该意向受让方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后,取得受让资格,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按规定退还。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公司全部情况(包括与标的公司相关的全部风险和瑕疵),并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已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且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违反国家有关产权转让及产权交易规则的。

3.若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交易总价款的30%(含保证金)为首期款;受让方自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须向转让方支付剩余的交易价款。若受让方未及时支付余款,转让方有权按照未付余额每日0.1%,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若受让方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未支付余额,转让方有权终止交易并按照交易总价款的20%没收交易保证金;受让方在支付全部款项前,应就其未支付款项提供出让方可接受的相应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5.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职代会决议》通过的《职代会议案》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6.从评估基准日到产权交易工商变更完成日之间的经营性盈利和亏损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企业法 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及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3.不接受联合受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6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杨高北路889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5.5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5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外高桥(集 团)有限 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 会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申高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FLAT/RM 1104 11/F ASIAN HOUSE NO 1 HENNESSY ROAD WANCHAI HK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34.4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4.4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外高桥(集 团)有限 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 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 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6个 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