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求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天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古美路1188号6C二层 | 法定代表人 | 郭瑞 | 成立时间 | 2001-11-21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16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大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3338181-6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战略、管理和营销策划,企业托管,投资咨询,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教用品、针纺织品、钢材、建筑材料、有色金属的销售。 | 职工人数 | 50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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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32.588433万元 | -213.977992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43822.862635万元 | 34349.777555万元 | 9473.085080万元 |
| 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11-30 | 12077.474564万元 | -2859.454953万元 | -3097.334258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77091.877989万元 | 54666.585590万元 | 22425.29239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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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1-30 | 评估基准日 | 2011-11-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15392.829826万元 | 15473.413936万元 |
| 长期投资 | 25543.317987万元 | 40083.924703万元 |
| 固定资产 | 162.233973万元 | 182.615300万元 |
| 资产总计 | 41098.381786万元 | 55739.953939万元 |
| 流动负债 | 30857.564062万元 | 30857.564062万元 |
| 负债总计 | 30857.564062万元 | 30857.564062万元 |
| 净资产 | 10240.817724万元 | 24882.389877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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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受让;如项目形成竞价,将采用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是 | 管理层(自然人) | 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 | 现持有比例 | 拟受让比例 | 受让资金来源 | 郭瑞 | 上海天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59% | 16.38% | 自有 |
| 管理层(法人) | | 是否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法人) | 是 | 是否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 | 否 | 是否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 否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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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6435.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30%(包含保证金1930.5万元)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在2012年8月31日前,将扣除首笔转让价款后的剩余价款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维持原企业员工的劳动合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是 具体为:维持企业原生产。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认可项目现状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1930.5万元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为协议成交,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待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成为最终买受方后,自动转为部分产权交易价款,由联交所按约定直接付给出让方,其它意向受让方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提供足额的资信证明; 2.受让人应为合法有效续存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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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930.5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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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浙江省嘉兴市用里街70号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86%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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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嘉兴市实业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嘉兴民丰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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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