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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外联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2SH100601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2-02 至 2012-02-29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兴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外联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夏碧路88号204室
  法定代表人刘宏
  成立时间1993-10-08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13221908-X
  经营范围
国内商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叁级);房屋动拆迁(叁级);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26.242148万元  575.48501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975.729396万元  68.002045万元  5907.727351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91.307050万元  791.30705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78.160235万元  17.244908万元  6060.915327万元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2-31    84.023560万元  83.90940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473.765158万元  0.064908万元  5473.70025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中心
  核准(备案)日期2012-01-18
  评估基准日2011-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坤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436.761990万元  5436.761990万元  
  长期投资
50.000000万元  129.343058万元  
  固定资产
0.454102万元  0.697496万元  
  资产总计
5487.216092万元  5566.802544万元  
  流动负债
0.064908万元  0.064908万元  
  负债总计
0.064908万元  0.064908万元  
  净资产
5487.151184万元  5566.737636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566.737636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举牌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5566.737636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1100万元作为保证金。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
3.若挂牌期满后有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前期支付的举牌保证金可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确定的受让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将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直接给付出让人,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返还。
4.受让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非转让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1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基隆路6号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外高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资产评估工作管理中心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36个周期。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受让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和具有民事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