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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2SH100599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上海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1-16 至 2012-02-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闵行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陈南路215号
  法定代表人谈玉龙
  成立时间2001-12-04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73405694-3
  经营范围
房产开发,市政建设配套服务及咨询服务,招商引资,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投资、室内外装潢。(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2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0%
  2
  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30%
  3
  上海江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876.643963万元  139.547477万元  47.05550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34969.408941万元  799812.962062万元  35156.446879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590.003602万元  -15.928170万元  18.07697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2166.240200万元  567056.848828万元  35109.391372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1-30  17218.492395万元  -1972.497043万元  -1972.49704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897716.899399万元  864532.949563万元  33183.94983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1-11-17
  评估基准日2011-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财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中夏旭波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19371.347950万元  824815.342139万元  
  长期投资
35000.000000万元  3500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9.027007万元  43.323485万元  
  其它资产
205.741485万元  20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854616.116442万元  860058.665624万元  
  流动负债
67407.517983万元  67407.517983万元  
  长期负债
752642.600975万元  752642.600975万元  
  负债总计
820050.118958万元  820050.118958万元  
  净资产
34565.997484万元  40008.546666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002.564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关注评估报告中的特别事项。 2、标的公司的主要职责为控制、开发土地一级市场,在二级市场上坚决退出,不参与房地产开发经营。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1、标的公司系在【闵府(2003)39号】《关于加快推进一城九镇浦江镇中心镇区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批复》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的,标的公司为一城九镇浦江镇10.3平方公里中心镇区的一级土地开发商,主要承担对10.3平方公里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将生地变位熟地,推向二级市场,包括政府批复的规划实施,按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按有关政策规划,妥善解决开发前期中的动拆迁安置、农民的养老吸劳等补偿问题。
2、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账面长期投资-上海漕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2011年7月31日,账面值为35000万元,根据区政府与漕河泾开发区与浦江镇人民政府三方协议精神,实际出资人为上海闵行浦江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分别于2008年4月和2011年4月支付给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5000万元和20000万元,本次评估按投资额确认,相应负债也予以确认。
3、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建工程账面金额2000000.00元,系位于鲁陈路3955侬1-10号的19套房屋,面积合计1742.81平方米,该房产登记的权力人为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登记用途为住宅。根据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闵行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书》:上述房产是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替闵行区浦江镇人民政府收购的房产,协议规定公司对于上述房产不得再行转让(如确需改变,需报区国资委同意).。目前这些房产处于闲置状态,由于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没有转让的权力,也无租赁收入,本次根据实际情况,按购入价作为评估值。
4、截止评估基准日,上海浦江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借款共计400,000,000.00元,均为信用贷款,具体如下:
放款银行借款日期到期日账面价值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2008-12-32011-12-2235,700,000.00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2008-12-112011-12-1264,300,000.00
交通银行2009-8-262011-8-25100,000,000.00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12002.564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标的企业现有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人须承诺,对标的公司现有的债权债务按照股权比例承担连带责任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00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挂牌期满,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挂牌期满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递交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按规定返还。
2.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股权转让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股权转让价款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支付给转让方
4.由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完成日止,标的公司的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按比例享有和承担。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为对日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⑴意向受让方已递交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⑶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⑷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全额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内地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有制性质(国有或集体)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受让,也不得以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3.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不少于挂牌底价的银行存款证明,并提供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盈利的审计报告。
6.意向受让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0万元(以营业执照实到注册资金为准)。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3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闵行地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闵行区庙泾路88号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单位名称闵行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未填写!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产权交易部
  • 联系人:王立新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3410000*18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内地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公有制性质(国有或集体)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受让,也不得以委托或信托方 式参与受让; 3.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不少于挂牌底价的银 行存款证明,并提供近三年(2008年、2009年、2010年)连续盈利 的审计报告。 6.意向受让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0万元(以营业执照实到注册资金 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