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牡丹江市小莫公路桥下游采砂场(徐波)矿山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矿权 | |
所在地区: | 黑龙江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14 至 2011-12-2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根据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以下采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标的:
矿山名称 | 矿种 | 出让 年限 | 资源储量 (立方米) | 地理位置 | 矿山位置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牡丹江市小莫公路桥下游采砂场(徐波) | 江砂 | 1年 | 8000 | 东经:129°32′12″ 北纬:44°31′54″ | 温春镇 | 1.44 | 0.008 |
二、 竞买资格
1、依法取得有效的河道采砂准采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其他组织和具有民事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2、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相关证件,到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竞买手续,填写竞买矿产资源采矿权报名表,根据出让起始价,需交付2000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竞买成交后,履约保证金可抵采矿权价款。未成交者,履约保证金于挂牌截止5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持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采矿登记相关手续。
3、增价幅度和挂牌成交的确认。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每人每次报价在不低于起始价的基础上,每次增价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低价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者获得采矿权;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以当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成交竞得人务于挂牌成交后3日内到市国土资源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最终竞得结果在市国土资源局张榜公布。
采矿权出让公告时间:2011年11月24日至12月13日
采矿权公告地点:牡丹江市行政审批大厅挂牌期限:2011年12月14日至12月27日
挂牌地点: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太平路 136-B)712室
联系人:耿霞 付永友 联系电话:6277131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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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牡丹江市国土资源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耿霞 付永友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7713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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