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牡丹江北冰洋电器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牡丹江市康佳街29号 | 法定代表人 | 揣荣伟 | 成立时间 | 1992-12-09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60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中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60610286-1 | 经营范围 | 生产、经营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电子原器件和基础类电子产品,以及相关的塑料制品,模具和主要零部件等。 | 职工人数 | 106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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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438.850407万元 | -918.643526万元 | -449.547110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5050.409343万元 | 261.196752万元 | 4789.212591万元 |
| 审计机构 | 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60.171496万元 | -2971.534068万元 | -2920.55977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5752.090986万元 | 513.331285万元 | 5238.759701万元 |
| 审计机构 | 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07-31 | 153.794709万元 | -268.010920万元 | -274.616511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4704.016828万元 | 189.420848万元 | 4514.59598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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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深圳市德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2-22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 | 律师事务所 | 黑龙江建纲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568.160000万元 | 551.45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4143.350000万元 | 5284.940000万元 |
| 无形资产 | 338.900000万元 | 1628.500000万元 |
| 资产总计 | 5050.410000万元 | 7464.89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204.890000万元 | 204.890000万元 |
| 长期负债 | | 负债总计 | 261.200000万元 | 261.200000万元 |
| 净资产 | 4789.210000万元 | 7203.70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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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审计、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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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881.48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的30%(含保证金),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剩余股权交易价款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受让方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前向转让方提供大于等于剩余股权交易价款金额的合法且由转让方接受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已充分调查并了解标的企业性质及员工状况,并承担自资产评估报告出具之日起可能出现的人员安置费用;受让该股权后,维持并监督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原有合同。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同时受让牡丹江北冰洋电器有限公司60%股权项目。 2.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股权过户后,标的公司应立即停止使用“康佳”、“KONKA”品牌,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产品、服务、宣传等。否则,受让方同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对于股权转让过程中所知悉的转让标的公司及转让方的相关信息保密,而无论在上述信息之载体上是否特别注明有“商业秘密”或“保密”字样。 4.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对于股权转让过程中所知悉的转让标的公司及转让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应及时采取积极的保密措施,非经转让方另行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不得二次开发、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使第三方知悉。 5.意向受让方应承诺:了解并认可标的公司情况,同意按照标的公司股权现状受让。 6.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交纳864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后,若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按规定返还。 7.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交易双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后办理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 8.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应价的;④最终受让方未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和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如为联合受让,则联合受让体中每个意向受让方均须满足上述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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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864.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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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一条路118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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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市级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批准单位名称 | 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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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