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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佳木斯电力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7.3%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395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黑龙江/佳木斯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0-11-08 至 2011-04-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佳木斯电力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张汉文 
成立时间1998-03-10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60654509-9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配电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生产、销售。 
职工人数73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佳木斯电业局多种经营总公司18%
2齐齐哈尔电业局多种经营总公司15%
3大庆电业局多种经营总公司15%
4鹤岗电业局多种经营总公司10%
5绥化电业局多种经营总公司10%
6黑龙江电力开发建设集团公司10%
7黑龙江省发电设备检修工程总公司7.3%
8黑龙江省电力物资总公司6.7%
9牡丹江电业局多种经营总公司5%
10哈尔滨电业局多种经营总公司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5664.21 -16.77 -13.1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4438.45 3527.27 911.18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8-31 2741.65 232.72 -232.22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4457.35 3791.56 665.7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中兴天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0-10-15 
评估基准日2010-06-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6635.45 7061.6 
负债总计(万元)6433.43 6433.43 
净 资 产(万元)202.02 628.1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5.8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国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股东中有五名股东已经发生变更,未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也未做变更。鉴于此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充分考虑标的企业股东变动情况,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可能会遇到障碍,如果不能进行工商变更登记,风险由受让方自负。
2、标的企业未进行2009年年度财务审计,相关财务数据出自2009年12月份财务报表。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黑龙江省发电设备检修工程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黑龙江省[230000]哈尔滨市[230100]南岗区[230103]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63号 
法定代表人陈立忠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4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12697529-2 
经营规模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7.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网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71093123-X 
批准单位名称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45.8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为确保标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挂牌价格30%(13.7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汇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结算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成交价款。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3.76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  
经纪会员联系人李晓初  联系电话0451-84642107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教付刚 联系电话010-66295672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陆艺 联系电话010-66295652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黑龙江省发电设备检修工程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黑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
  • 联系人:李晓初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451-8464210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