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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哈尔滨畜禽肉类加工厂100元转让 (已结束)
  项目编号:   CM-M0113008265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黑龙江/哈尔滨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挂牌日期:   2009-08-05 至 2009-09-0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2009年第25号

  一、公告类别:整体产权转让

  二、转让方:哈尔滨顾乡老工业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三、标的名称:哈尔滨畜禽肉类加工厂

  四、注册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青年路18号

  五、法人代表:杨国良

  六、标的基本情况:

  哈尔滨畜禽肉类加工厂隶属于哈尔滨顾乡老工业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74.4万元,经营范围:粉丝加工、养殖、种植业;肉、蛋、禽收购加工。标的企业占地面积约250000平方米(以土地部门实测为准,为国拨工业用地)。建筑面积约10,642.5平方米(以房产部门实测为准,其中有房产所有权证的约为9,274平方米(三处房产现已抵押);无房产所有权证的约为1,368.5平方米)。哈尔滨畜禽肉类加工厂需安置职工人数为126人,其中:在职人员99人,离退休人员27人。

  七、职工安置:

  《哈尔滨畜禽肉类加工厂职工安置方案》已经哈尔滨市道里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哈里劳社发[2008]40号、[2009]29号文件批复。

  八、产权转让行为批准:

  此次整体产权转让已经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政府哈里政综[2008]28号文件批准。

  九、评估报告核准及评估报告结果:

  由黑龙江昊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黑昊会师评报字[2008]第04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已经哈尔滨市道里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哈里国资办评字[2008]12号文件核准。据以2008年7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总资产1216.55万元,总负债2189.49万元,净资产-972.94万元。

  十一、转让价格:标的底价为100元。

  十二、对受让方的要求:

  1、受让方需承担标的企业全部债权债务。

  2、意向受让方须在提出受让申请时将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复的职工安置费用14,756,173.52元交纳到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取得受让资格并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后,上述款项经交易双方同意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由转让方负责职工安置费用的监督发放。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

  3、受让方取得受让资格后要保证在职职工在自愿上岗双方达成一致的劳动用工条件下,在一个月内与全体自愿上岗职工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并到劳动和社保部门备案,合同期限内不得实行经济性裁员,工资不低于现有水平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并且随着企业收益的提高不断增加。按劳动部门规定为职工交纳各种社会保险及职工住房公积金。受让方除安置畜禽肉类加工厂的职工外,还必须再额外提供20个工作岗位,岗位条件按上述约定。

  4、受让方摘牌同时优先偿还以下欠款:(1)、资产运营公司524,784.66元(2005年4月垫付的办理土地证20,300元、2006年8月垫付的养老保险260,001.66元、2006年10月垫付的电线改造费209,483元、2008年10月垫付的资产评估报告费35,000元)。(2)、道里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垫付的办理土地证费用3万元。(3)、哈尔滨长禹集团92万元。(4)、食品公司副食风险金380,544.58元。四项合计1,855,329.24元

  5、受让方需向政府的企业管理部门预交200万元的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拆迁等稳定保证金,五年后,在无任何问题的情况下,返还给受让方。如果有涉及职工安置稳定问题,如职工诉求合理,受让方不予解决,政府的企业管理部门有权从200万元预交款中直接支付。并且,涉及该企业职工所发生的涉访费用,政府管理部门有权从200万元预交款中直接支付。五年后,剩余部分返还给受让方,不计利息。

  6、受让方需交纳项目启动保证金100万元。受让方保证在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后两年之内,必须实质性启动项目建设,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7、受让方取得受让资格后30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

  8、自评估报告基准日至正式《产权转让协议》生效日之间的损益将不进行调整,期间所发生的损益及增加的职工安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企业遗漏、未披露、未揭示的债务及未披露、未揭示职工安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企业厂区内有家属宿舍一栋,共八户职工,如受让方进行拆迁改造须与八户职工达成协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10、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含转让方应交纳的产权转让手续费)。

  十三、公告期限:2009年8月5日——2009年9月2日

  十四、说明:

  1、标的企业土地占用面积约为251520平方米,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为哈国用(2003)字第89692号。其中政府调整给哈尔滨市驼峰家具厂181.70平方米未从土地证中划出,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本次转让不含土地使用权,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需按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权属过户手续,交纳相关税费(以上土地面积均为参考值,以土地部门最终实测为准)。

  2、评估报告列示标的企业欠中国工商银行顾乡支行借款155万元现已转至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标的企业的3处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受让方取得受让资格后需自行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3、标的企业现有房产按现状转让。标的企业现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丢失4本、倒塌房屋两处。

  4、公告期内,如有受让意向的投资者,请在公告期内向我中心提交《企业整体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资料,同时须将职工安置费用14,756,173.52元、优先偿还欠款计1,855,329.24元、稳定保证金2,000,000元、项目启动保证金1,000,000元合计19,611,502.76元在公告截止日2009年9月2日15时前存入哈尔滨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在规定时间内,上述款项未到达我中心指定帐户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5、如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不变更公告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公告,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6、如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将以拍卖方式公开转让。

  7、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联系人:王先生王女士联系电话:0451-84642034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哈尔滨顾乡老工业区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先生 王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451-84642034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