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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国电汤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38858.538205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4SH1007507-9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黑龙江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5-12-22 至 2015-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国电汤原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铁路街
  法定代表人 费智
  成立时间 2007-04-1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9053646-6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在《电力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国家规定的其他生物质资源利用与开发;电力技术咨询;科技产品推广应用;灰渣综合开发利用。
  职工人数 1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123.307131万元   -20738.062365万元   -19597.38776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000.701294万元   46881.782946万元   -23881.081652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407.436195万元   -3890.369646万元   -2768.47267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7342.816572万元   41626.510456万元   -4283.693884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2-31   2701.290876万元   -1849.546429万元   -1369.509566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4266.190963万元   39516.782181万元   -25250.591218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08-26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2755.200000万元   12755.2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9354.450000万元   22528.6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2471.840000万元   36563.45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0996.520000万元   10996.5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47696.530000万元   47696.520000万元  
  净资产
-25224.690000万元   -11133.0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133.07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为第八次挂牌。
2.本项目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8279.4001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股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0.0001万元,标的企业38858.538205万元债权的挂牌价格为人民币8279.4万元。
3.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债务合计为38858.538205万元
4.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标的企业欠转让方债务合计为38858.538205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方式如下: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2)其余70%价款在2016年5月31日前付清,且提供合法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须向转让方书面承诺在本次成功受让且标的企业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且职工待遇不得低于本次股权转让之前的综合水平,包括但不限于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并保证标的企业管理层队伍的稳定。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以8279.4万元的价格受让转让方对标的企业38858.538205万元的债权,其他相应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65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价款支付方式: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3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2)其余70%价款在2016年5月31日前付清,且提供合法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受让本项目的同时一并受让转让方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的国电建三江前进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40929.575192万元债权项目。②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656.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理工科技大厦12层1206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人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