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2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吉林/长春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04-20 至 2009-05-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本次拟转让比例:25 %
挂牌价格(万元):339.25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1.受让方若为企业法人的,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摘牌手续时,需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纳摘牌保证金60万元。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1.受让方若为企业法人的,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2.受让方若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摘牌手续时,需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交纳摘牌保证金60万元。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全额无息返还。
批准情况:批准单位(全名)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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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长春光华微电子设备工程中心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华毅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1122044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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