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土地、主厂房、办公楼、部分机器设备)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W312SH10G1035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辽宁/大连 | 所属行业: | 建材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09 至 2012-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中企通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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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简况 | |||||||||||||||||||||||||||||||
资产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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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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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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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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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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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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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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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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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的部分机器设备包括:除氧器、换热设备、气压罐、潜污泵、稳压泵、水泵、水泵、水泵、变频水设备、变频供水泵等。(详见评估报告) 2、本次转让的土地、主厂房、办公楼包括:大甘集用(2008)第400038号(使用权面积:43720.10平方米,用途:工业)、大甘房权证南单字第2008206030012号(建筑面积1693.1平方米)、大甘房权证南单字第2008206030011号(建筑面积4856.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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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无 |
挂牌价格 | 2989.520000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服务总公司部分资产、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三宗项目为捆绑转让,共设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三宗项目的举牌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交纳500万保证金至“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项下的联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三宗项目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的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内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三宗项目将联合竞价,竞价增值部分将在竞价实施方案中明确。被确定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项目“的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联交所规定返还。 2.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500万保证金是对于三宗项目的保证,三宗项目中全部或任一项目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组织本项目的交易服务费后,其余作为对转让方的损失补偿),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4.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6.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同时须受让“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服务总公司部分资产”两宗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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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方式申请受让。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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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大连福星舒布洛克建材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徐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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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 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方式申 请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