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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朝阳希望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22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朝阳   所属行业:   通信业
  挂牌日期:   2012-11-15 至 2012-11-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朝阳希望网络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市龙城区长江路五段78号) 
法定代表人 崔文林 
成立时间 2004-03-1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通信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911560-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电力通信网络开发、租赁;电力通信设备安装、维护(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或许可,未经审批或许可的不得经营)。 
职工人数 3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凌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 40%
2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30%
3 崔文林 16%
4 上海天正明日朝阳自动化有限公司 10%
5 北京震宇成套电气设备集团朝阳电力新技术有限公司 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83.11  -40.84  -52.3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10.83  1373.06  1337.76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0-31  376.81  -113.78  -113.7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160.52  1655.5  1505.0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沈阳正佳东辽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1-05 
评估基准日 2012-02-29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758.5  3024.56 
负债总计(万元) 1503.07  1503.07 
净 资 产(万元) 1255.43  1521.4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56.447(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辽宁正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辽宁均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工商登记股东含:朝阳市农电局直属分局、北票市农电局、朝阳县农电局、建平县农电局、喀左县农电局、凌源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上述6家单位均隶属于朝阳市农电局,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9】659号)文件,朝阳市农电局资产被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接收,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为上述6家股东在标的企业股权的实际持有者,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沈阳市[210100]和平区[210102]沈阳市和平区宁波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燕福龙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179688-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23X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56.44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136.9341万元。如项目挂牌期满,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继续履行与标的企业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且保持其岗位及待遇不变;②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③标的企业租用凌源供电公司电杆、设备,继续按照协议规定支付费用;④电力线路涉及维修机网络公司运行线路的,同意无条件配合,凌源供电公司不为此支付相关费用;⑤资产移交时,与审计评估时的数值存在的出入,无论盈亏,均同意按照现状交接。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6.934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32 人
  • 负责部门:国家电网公司
  • 联系人:王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81173623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