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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沈阳市双燃料汽车供气改装有限公司94%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Q200902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09-10-20 至 2009-11-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编号
GQ2009020
转让标的
名称
沈阳市双燃料汽车供气改装有限公司94%股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注册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路官二街2号
注册资本
532万元
组织机构
代码
 71577218-6
产权所有制
 国有
刊登报刊
辽宁日报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管理层是否
有受让意向
挂牌日期
2009年10月20日至2009年11月16日17时止
标的评估总值
4175.79万元
挂牌价格
2373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评估核准
单位
 中天和【2009】评字第11083号
核准日期
 2009.7.31
资产总额
4175.79万元
负债总额
1652.27万元
净资产
2523.52万元
 
 
占地面积
4894.48㎡
土地评估值
2669.44万元
房产评估
361.45万元
职工总数
73人
安置职工
人数
73人
职工安置费
432.01万元
序号
标的企业前十名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500
94%
2
沈阳市城市燃气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2
6%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持有股权
比例
94%
本次转让比例
94%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
监管机构(部门)
沈阳市国资委
批准单位
名称
 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文件
 沈国资【2009】号
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  □招投标  □拍卖  □其他                 

关于出售沈阳市双燃料汽车供气改装有限公司94%国有股权

对受让方的要求

 

因标的企业主要从事汽车供气与改装,液化石油气零售,汽车配件批发、零售,因此受让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受让方应是具有丰富燃气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较强的企业。

2.受让方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气源供应渠道。

3.受让方应具备完整的储气能力及燃气输送的基础设施。

4.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股权出售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支付30%价款;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70%价款。

5.受让方应承诺积极配合转让方办理产权及工商变更手续。

6.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九年十月十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李明财、李长秀
  • 地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新港澳国际大厦(北站路51号)
  • 邮编:110013
  • 电话:024-2256610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4-22566107
  • 邮件:sprtc@sina.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