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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沈阳中远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9%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3-05-08 至 2013-06-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中远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21-185

  法定代表人 何建梁

  成立时间 2003-07-16

  注册资本 美元  1204.8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5075636-8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自有产权房屋、车库、车位出租。

  职工人数 5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弘诺投资有限公司   51%

  2

  广州远洋建设实业公司   29%

  3

  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589.317283万元   889.090824万元   665.68987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555.602929万元   6905.928461万元   13649.674468万元

  审计机构   辽宁银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69.793634万元   6.809852万元   4.91166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080.794346万元   5096.809753万元   12983.984593万元

  审计机构   辽宁银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1011.959549万元   206.269778万元   154.70233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0687.777912万元   6883.401111万元   13804.376801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12

  评估基准日 2012-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辽宁银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广东穗卫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20435.440000万元   22885.4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6.630000万元   30.1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0462.070000万元   22915.580000万元  

  流动负债

6871.090000万元   6859.620000万元  

  负债总计

6871.090000万元   6859.620000万元  

  净资产

13590.980000万元   16055.9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656.2284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656.23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0%;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付清,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396.86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分期付款。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50%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余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付清,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广州远洋建设实业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 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 牌。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396.86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广州远洋建设实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2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远洋运输(集 团)总 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 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