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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上海水禾医用器械有限公司12.2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SH100591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11-12-14 至 2011-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道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上海水禾医用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瑞庆路528号20幢乙号二层
  法定代表人周志武
  成立时间2004-09-07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76691097-2
  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的研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III类6822—1眼科手术用灌注液#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职工人数1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君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65%
  2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17.5%
  3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12.25%
  4
  刘金涛  5.2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0.580584万元  -45.193333万元  -45.19333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6.394920万元  88.723985万元  -2.329065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汇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2.800971万元  -16.045914万元  -16.51891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32.280504万元  89.152136万元  43.128368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汇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0-31  62.660146万元  -10.040579万元  -9.84807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6.312271万元  100.388445万元  15.92382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上海大宏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科学院
  核准(备案)日期2011-11-15
  评估基准日2011-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宏大东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一曼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3.072792万元  72.908929万元  
  固定资产
66.146792万元  72.939670万元  
  其它资产
10.000000万元  1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59.219584万元  155.848599万元  
  流动负债
110.849682万元  110.849682万元  
  负债总计
110.849682万元  110.849682万元  
  净资产
48.369902万元  44.998917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512368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刘金涛放弃优先购买权,上海君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保留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后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股东须在行权价格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以此价格受让的书面确认。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5.512368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标的公司现有职工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简称“联交所)交付人民币1.5万元作为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用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人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若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两个或连个以上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采取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人支付的竞价保证金在支付完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后转为部分股权转让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须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股权转让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人已有效办理举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人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股权转让剩余价款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内地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受让,也不得以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2.意向受让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0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注册地(住所)枫林路354号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事业法人
  持有产(股)权比例12.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2.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科学院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高少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539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人须为在中国内地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法 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受让,也不得以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 让; 2.意向受让人须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