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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连中油海港石油销售有限公司5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辽宁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7-23 至 2013-08-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大连中油海港石油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大连保税物流园区金港路新港商务大厦13F05-07) 

法定代表人 贠广瑞 

成立时间 2009-12-1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2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物流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603539-0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润滑油销售;陆上配送汽、煤、柴油零售业务(无储存);国际贸易、商品展示、咨询服务(不含专项);危险货物运输(3类);普通货运。 

职工人数 4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51%

2 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 49%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086.46  147.54  98.4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674.26  470.5  1203.75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2-31  11086.46  147.54  98.4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74.26  470.5  1203.7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2-23 

评估基准日 2012-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74.26  1654.73 

负债总计(万元) 470.5  470.5 

净 资 产(万元) 1203.76  1184.2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603.957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 

律师事务所 辽宁源德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主要财务指标”栏目“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取自标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蒋洁敏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8302097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46-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权比例 51%

拟转让产()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1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183.6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收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入竞价程序,上述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后,由于自身原因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到交易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成功受让本标的后,大连中油海港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名称不再冠以“中油”字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13370083068@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因为标的企业主要业务是承 担大连 港区内成品油配送业务,为便于给标的企业提供支持,要 求意向受让方或其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50%以上)须 符合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持续经营10 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在3000万以上(以营业执 照为准),2012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 具备港口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 货物作业附证;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信托及委托方式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83.6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 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珩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