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丹东华能宾馆大楼房地产资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辽宁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12 至 2012-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方名称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标的名称 丹东华能宾馆大楼房地产资产
资产来源 国有企业法人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资产评估值 3,355.050000(万元)
转让底价 3,355.050000(万元)
交易方式 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2011-11-24
挂牌截止日期 2011-12-21
房
屋
建
筑
物 坐落位置 新兴区东港南路157号
房产证号 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2008000151号 目前用途 宾馆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13434.00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
地
坐落位置 东港经济开发区
土地证号 东国用(1994)字第161号(转让) 土地面积(平方米) 10739.5
用 途 商贸 类 型 出让
使用年限 50 已用年限 13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董事会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 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②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 ③同意受让方在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并取得资产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并取得资产交易凭证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 ④同意本次标的资产产权交易过户所产生的所有交易税费按标的所在地房地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⑤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北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⑥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1006.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5)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法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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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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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 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 本次是对坐落于辽宁省丹东市新兴区东港南 路157号的丹东华能宾馆大楼房地产现状进行整体转让, 转让方不承 担该标的物的质量、新旧程度、能用与否等问题,意向受让方需自行 勘验。 2.本次转让的标的《房屋所有权证》(东房权证新兴区字第 2008000151号)登记内容中:所在层数:1-9;建筑面积(平方 米):13434.00。目前华能宾馆共计11层。所在层数:1-9登记内容 与实际不符,需要办理产权要素变更登记手续,但目前没有到东港市 房地产管理处办理产权要素变更登记手续。 3.此次转让的占用土地 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号:东国用1994字第161号(转 让))中登记的土地使用者为国际华能丹东分公司,由于国际华能丹 东分公司已被注销,其资产由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继承。目前该 《国有土地使用证》尚未办理变更。 4.上述2.3条情况及标的其他情 况,详见评估报告书及法律意见书等在北交所备查文件。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