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轻物产大连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出口加工区ⅡE-4号工业用地资产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辽宁/大连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07-01 至 2011-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土
地
坐落位置 大连出口加工区
土地证号 大保国用(2006)第14064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1928
用 途 工业用地 类 型 国有出让
使用年限 50 已用年限 5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交
易
条
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20 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价款到交易所指定帐户。
保
证
金
设
定 交纳金额 200.0000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期满截止日17:00前
交纳方式 电汇 转账 其他
保证事项 如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 : 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处置方法 (1)受让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返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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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中国轻工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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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实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 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宗地实际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六通”(通路、 通电、通上下水、通暖、通讯)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