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辽宁省机械工业军工物质总公司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 | 所属行业: | 机械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04-08 至 2010-04-2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产(股)权转让标的情况 | |||||||||
项目编号 | CQ2010004 | 所在地区 | 沈阳 | 挂牌起始时间 | 2010.3.29 | 挂牌结束时间 | 2010.4.26 |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机械工业军工物质总公司整体产权 | 挂牌价格 | 600 | ||||||
法定代表人 | 臧静茹 | 所属行业 | 机械军工 | ||||||
成立时间 | 1993.2.2 | 公司类型 | 全民 | ||||||
注册地址 | 沈阳市大东区南卡子门路19号 | 注册资本 | 320 | ||||||
经营范围 | 供应机械军工系统直供企业所需原材料等 | ||||||||
组织机构代码 | 11756209-0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572.56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评估基准日 | 2009.3.31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挂牌时间 | 2010.3.29-2010.4.26 | 首次公告报刊 | 辽宁日报 | ||||||
是否含有国 有划拨土地 | 含 | 管理层是否 有受让意向 | 否 | ||||||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 辽宁省国资委 | 核准(备案) 日期 | 2009.11.19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 | 1140.14 | 负债总额 | 567.58 | 所有者权益 | 572.56 | |||
上年主营 业务收入 | 上年利润额 | -3.5 | 上年净利润 | -3.5 | |||||
职工总数 | 47 | 安置职工人数 | 47 | 职工安置费 | 126 | ||||
序号 | 标的企业前十名出资人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
1 | 辽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100% | |||||||
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企业 (单位)名称 | 辽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
持有产(股) 权比例 | 100% | 本次转让产 (股)权比例 | 100% | ||||||
所出资企业 | 省国资委 | ||||||||
内部决策文件 | 辽宁省机械工业军工物质总公司职工大会关于企业改制预案的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辽宁省国资委 | ||||||||
批复文件 | 关于辽宁省机械工业军工物质总公司改制批复的函 | ||||||||
其他事项 |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竞价方式的选择 | 电子竞价 | ||||||||
保证金金额 | 300万元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由于该公司的综合楼中有16户858.6平方米事实上已成为职工住宅,因此本次转让不包括858.6平方米职工住宅及其相应的土地资产。受让方必须承诺:(1)承担该部门职工住宅公共部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维护责任和义务。(2)如发生拆迁等情形,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政策执行,确保16户住户的权益不受侵害。 2、受让方必须承接原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独立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其中省经济发展总公司代为偿还的金融债务2505429元受让方必须承诺在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前一次性缴付到省经济发展总公司指定的账户中。 3、受让方在办理摘牌手续时,须向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交纳摘牌保证金300万元,在国有产权转让过程中受让方如发生违约行为,全额扣留摘牌保证金。 4、受让方必须在办理产权交割手续前,将转让全部价款(含已缴付的摘牌保证金)缴付到出让方指定的账户中,并另外承担产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种税、费。 5、受让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上述受让条件出具具体承诺意见。 |
注:该评估结果包含未房改职工住宅858.6平方米,账面值39.46万元。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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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辽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未填写!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4-2256610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sprtc@sina.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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