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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号碳化塔主体资产转让公告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辽宁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0-01-28 至 2010-02-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大连产权交易所受有关单位委托,就下列资产转让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资产转让为6个标的,分别为:

  标的1,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号碳化塔主体;

  标的2,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号碳化塔主体;

  标的3,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号碳化塔主体;

  标的4,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号碳化塔主体;

  标的5,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碳化塔相关附属备件;

  标的6,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厂铜制电缆母带及附件。

  上述6个标的单独转让,转让标的以招标人现场展示状况为准。

  二、标的展示会、答疑会条件、时间及投标、开标时间

  参加标的展示会、答疑会投标人条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每位投标人仅限2人

  标的展示会、答疑会时间定于2010年2月5日8:30

  标的展示会集合地点: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号门外

  答疑会地点: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教室

  投标时间: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0年2月5日14:00

  开标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78号大连国航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资质要求

  标的1、标的2、标的3、标的4、标的5的投标人须是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独立法人;标的6的投标人须是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具有有色金属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上述标的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具备吊装、运输合法资质的独立法人。

  四、资格预审

  具有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方可申请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可购买标书。

  投标人须向我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每个标的的投标人均须交纳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交款单位须为投标人,且现金不予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入账截止时间为2010年2月5日14:00;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标书发售时间

  自2010年1月27日至2010年2月5日14:00。

  标书发放地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72号星海旺座1601室

  投标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辛先生

  电话:0411-88890383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辛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411-888903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