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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本钢集团炼铁厂设备转让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辽宁/本溪   所属行业:   冶金工业
  挂牌日期:   2009-09-01 至 2009-09-14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编号
SW2009026
转让标的名称
本钢集团炼铁厂设备
挂牌价格
140
注册地址
本溪市人民路
注册资本
 
产权所有制
√国资
刊登报刊
辽宁日报
企业类型
省属 √
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
购买权
挂牌时间
2009年9月1日至2009年9月14日17时止
是否含有国有
划拨土地
管理层是否
有受让意向
评估核准
(备案)单位
本华评报字(2009)第 0127号
基准日 2009 年 8 月7日
核准(备案)
日期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
117.15
标的说明
变压器、异步电机等设备
转让方企业名称
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本钢集团炼铁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李明财、李长秀
  • 地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新港澳国际大厦(北站路51号)
  • 邮编:110013
  • 电话:024-2256610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4-22566107
  • 邮件:sprtc@sina.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本钢集团公司拟出售闲置设备,根据辽宁省国资委《关于辽宁省企 业国有资产处置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国资【2006】17号文 件),本钢集团公司将这些闲置设备委托给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 牌出售,本钢集团公司对受让方提出如下要求: 一、受让方必须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和自然人。 二、受让方必须按照标的挂牌价,交纳全额保证金方可进场交易。 三、受让方承担所购买闲置设备的拆除、吊装和运输发生的一切费 用。 四、受让方在本钢厂区必须遵守本钢有关管理规定,安全责任由受 让方自行负责。 五、受让方按照闲置设备现有的状况为提货验收条件,转让方不负 责型号不符、不负责设备性能完好、不负责损坏及缺少的零部件。 六、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货,每超期一天按货款1%收取保管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