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辽宁/大连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09-09-02 至 2009-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对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商集团)产权转让公告如下:
一、转让方及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本次转让方为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市国资委系大连市人民政府特设机构,持有大商集团100%国有产权。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大商集团100%国有产权,大商集团于1994年12月,经大连市政府批准设立。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大连市中山区青三街1号;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人数:在职职工33161人;公司所属行业为百货零售业;经营范围:商业贸易、物资供销、仓储、场地租赁等。
二、改制范围:在剥离哈一百房产(含土地)、大商股份有限公司10%股权、中兴大厦房产、28宗土地等其他有关资产后,将大连市国资委持有的大商集团100%国有权益全部转让。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已经过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并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取得了市总工会的确认。现已获审批部门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和经核准的资产评估主要指标数据:
审计报告表明,截至2008年11月30日:剥离后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144531.22万元,负债总额为119285.6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5245.62万元。
剥离后标的企业业经资产评估,评估报告已获市国资委核准。评估后资产总额为:137750.83万元,负债总额为:119285.60万元,净资产为:18465.23万元。
五、转让底价
以经评估核准后的净资产作为转让底价:18465.23万元。
六、受让方应当接受以下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当按照与转让方达成的产权交易合同缴纳转让价款;
2、承诺接受并执行《大连大商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和《大连大商集团股份制改造职工及离退休等人员安置方案》;
3、受让后保留转让标的企业继续存续并做大做强;
七、受让方基本条件:
1、应为营运10年以上的生产型企业法人,该法人应与大商集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为大商集团百货主营业务提供主力商品,且拥有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为有利于企业稳定发展和股权多元化改造,本项目须联合受让,联合体成员数量应符合公司法规定。且联合体其中任何一方均应符合第七项其他条件要求,同时联合体任何一方受让的比例不得超过40%;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受让方基本条件,转让方已经提出具体的释义,可在网站查阅或向产权交易机构查询。
八、交易保证金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应按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交易保证金18465.23万元(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
九、交易方式:
经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第三十三条执行。
采取招投标方式的,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可到受让登记处购买。
十、公告期限:自见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十一、有意受让者请到大连产权交易所1601室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www.gzw.dl.gov.cn www.daee.cn
联系电话:0411-88890376 0411-88890320
联系人:程先生、赵先生、王小姐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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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程先生、赵先生、王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411-88890376 0411-888903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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