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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17.78%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Q200901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09-09-15 至 2009-10-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转让标的情况

编号

GQ2009016

转让标的名称

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17.78%股权

法定代表人

 张国辉

所属行业

 

注册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90号5门

注册资本

23578.76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

 784599985-8

产权所有制

 国有

刊登报刊

辽宁日报

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

购买权

否

是否含有国有

划拨土地

否

管理层是否

有受让意向

否

挂牌日期

2009年9月15日至2009年10月16日17时止

标的评估总值

48323.31万元

挂牌价格

5179.6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评估核准单位

 中天和【2009】评字第11095号

核准日期

 2009.7.31

资产总额

48323.31万元

负债总额

19191.72万元

净资产

29131.59万元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

10687.36万元

上年利润额

4194.89万元

上年净利润

3936.78万元

职工总数

人

序号

标的企业前十名出资人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4192万元
17.78%

2

 辽宁石油天燃气有限公司

13328.05

56.52%

3

 天津新科成套仪表有限公司

6058.71万元
25.70%

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持有股权比例

17.85%

本次转让

比例

17.85%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

监管机构

(部门)

沈阳市国资委

所出资企业

 

批准单位名称

 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复文件
 沈国资【2009】47号
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  □招投标     □拍卖     □其他                 

 对受让方要求

 

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关于出售沈阳新北燃气有限公司17.78%国有股权对受让方的要求

 

因标的企业主要从事燃气供应、维护、管理与服务,燃气管网开发、建设,因此受让方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受让方应是具有丰富燃气管道经营管理经验和较强技术能力、注册1年以上、具有一定国有成分的燃气专业企业。

2.受让方应具有长期稳定的气源供应渠道,有地方计划内管道天然气指标的企业。

3.受让方应具有管道输送能力的基础设施。具备100万M3以上规模的储气调峰能力的企业优先。

4.受让方应承诺认可标的企业与市政府签订的《沈阳市城市供气特许经营协议》、认可由于城市燃气整体规划签订的管道、气源协议。

5.由于标的企业从事燃气供应与社会服务,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项目具有不确定性,出让方有权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

终止该项目出让行为,摘牌方相应损失不予赔偿。

6.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股权出售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向出让方支付30%价款;2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70%价款。

7.受让方应承诺积极配合转让方办理产权及工商变更手续。

8.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九年九月九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沈阳市煤气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李明财、李长秀
  • 地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新港澳国际大厦(北站路51号)
  • 邮编:110013
  • 电话:024-2256610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4-22566107
  • 邮件:sprtc@sina.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