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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5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7-11 至 2011-08-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50%股权 注册地(地址) 葫芦岛市南票区龙城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王献辉 成立时间 2007-05-2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448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7141308-1 经营范围 煤炭开采,水泥及石灰石粉加工(仅限分公司经营)洗筛选加工销售;火力发电、供热、粉煤灰渣销售、煤矸石及骨料销售,公司内铁路专用线运输服务,循环水综合利用、材料物资设备购销,技术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699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0% 2 辽宁南票电厂 5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5230.300000万元 -3120.760000万元 -2890.8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3001.850000万元 186634.540000万元 66367.3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辽宁金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3-31 6878.970000万元 -91.300000万元 -62.75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4207.970000万元 188567.090000万元 65640.88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6-27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辽宁金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9708.120000万元 50480.9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03293.730000万元 195219.6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53001.850000万元 245700.53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86634.540000万元 197137.770000万元 净资产 66367.310000万元 48562.7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5000.0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截止2010年12月31日,按投资协议约定,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尚有3,600万元投资款未到位。 2、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50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首付不低于总交易价款的30%,并为剩余交易价款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15日内支付总交易价款的20%,剩余总交易价款的50%款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受让方须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75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2.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交易保证金的20%,作为补偿金:①挂牌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意向受让方需承诺:(a)保持标的公司与现有职工的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合同继续履行;(b)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产权交易价款全部汇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且从事煤炭、电力等能源生产经营 五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的实收资本不低于2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 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5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2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