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锦州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40.36%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12-01 至 2011-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锦州石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市古塔区锦朝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周文平
成立时间 2003-07-1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979814-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沥青、渣油、偏三甲苯、均三甲苯、环烷酸镍、501抗氧剂、硫酸镍、苯酚、甲酚、烷基酚、异丁烯、甲醇、对甲酚、镀膜玻璃、铝镍合金粉、加氢原料油、蜡油、磺酸盐、烷基化料3号、烷基化料5号、溶剂油、混合芳烃、烷基化料1号、烷基化料2号、船用内燃机燃料油、乳化渣油、沥青原料、裂化原料油、镍、三型无规聚丙烯管材、耐火材料、五金、乙基甲苯制造(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等。
职工人数 95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锦州石化集体企业管理中心 59.64%
2 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 40.3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8390.41 750.63 762.2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4627.77 18400.29 6227.48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0-30 63443.02 2413.12 2402.4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0532.78 31905.6 8627.1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辽宁中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2-06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40986.11 41185.7
负债总计(万元) 32584.25 32584.25
净 资 产(万元) 8401.86 8601.4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471.5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分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冠英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锦州石油化工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锦州市[210700]古塔区[210702]古塔区重庆路二号
法定代表人 裴宏斌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295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2054236-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3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3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471.55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1041.46元保证金。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 ①挂牌期间,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竞价结束后,如受让方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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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锦州石化集体企业管理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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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注册资本应为不 低于2亿元人民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041.46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 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