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葫芦岛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8%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81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辽宁/葫芦岛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3-11-12 至 2013-12-0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葫芦岛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龙港区文翠路16-2#) | |||||
法定代表人 | 孟祥伏 | |||||
成立时间 | 2010-06-0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55537660-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叁级资质证书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7月25日);商品房、建筑材料销售;信息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经营。)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78% | ||||
2 | 北京京龙天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2%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411.49 | -272.5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07421.79 | 92809.46 | 14612.33 | ||||
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9-30 | 0 | -344.04 | -260.9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132127.42 | 117776.03 | 14351.3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11-07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32127.42 | 163778.11 | ||||
负债总计(万元) | 117776.03 | 117776.03 | ||||
净 资 产(万元) | 14351.39 | 46002.0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5881.62(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葫芦岛实业与盛京银行葫芦岛分行营业部签订抵押贷款,抵押物为:抵押物为葫芦岛国用(2011)第000020号土地使用权及龙湾中央商务区160413.55平方米在建工程。葫芦岛实业与辽阳银行葫芦岛分行签订抵押贷款,抵押物为:葫芦岛国用(2013)第000023号土地使用权。葫芦岛实业与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滨支行签订抵押贷款,贷款金额1.2亿元整,抵押物为葫芦岛国用(2011)第000020号和葫芦岛国用(2011)第0000033土地使用权,评估基准日该项借款账面价值4300万,葫芦岛国用(2011)第000020号土地使用权抵押已解除, 2013年10月16日,1.2亿元借款全部归还,葫芦岛国用(2011)第000033土地使用权抵押已解除。 2.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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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1406 | |||||
法定代表人 | 于丽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545121-0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8%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894-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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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5881.62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选择动态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保证金10764万元。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并保证,标的企业在股权交割后继续履行和原有职工签定的劳动合同,确保标的企业管理层的岗位、待遇不低于原标准,在3年内标的企业不单方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同时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和《委托贷款清偿协议》,并且应严格按照《债权转让协议》和《委托贷款清偿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款项(款项金额以《债权转让协议》和《委托贷款清偿协议》为准); 5、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以下三个项目;(1)葫芦岛首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78%股权项目;(2)葫芦岛首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78%股权项目;(3)重庆润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6、意向受让方支付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后2个工作日内,须协助申办标的企业的各项产权变更和过户手续; 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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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并合法存续5年以上(含5年)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以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企业(以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受让方截至2012年12月31日企业总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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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764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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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水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1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中健天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吕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581139106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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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包括 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及台湾地区)并合法存续5年以上 (含5年)且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以意向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业的企业(以意向 受让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意向受让方截至2012年12月31日企业总资产不低于 30亿元人民币(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2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