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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锦州华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8.7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46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锦州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1-08-05 至 2011-08-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锦州华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辽宁省-锦州市(锦州市太和区东太平里绿景湾10-46号) 
法定代表人汪敏 
成立时间2000-09-29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688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72494091-1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 
职工人数4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51.19%
2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28.79%
3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378.72 -671.74 -672.24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7709.55 25881.7 1827.85 
审计机构锦州胜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3-31 -253.8 -253.8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27954.62 26380.57 1574.0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2011-06-17 
评估基准日2010-11-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21913.63 24066.5 
负债总计(万元)18568.2 18568.2 
净 资 产(万元)3345.43 5498.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582.96(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本次评估中,标的公司“京EM3621”号桑塔纳轿车车辆行驶证登记的车主为华纺房地产开发公司,该车属于锦州华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锦州华纺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支付车辆款,该车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辽G83152”号面包车于2008年9月2日抵给了锦州市建筑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用以抵偿所欠监理公司的监理费。
3、标的公司的涉诉情况请参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4、本项目中有关车辆的过户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如受让方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5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企业 
所属行业社会服务业 
组织机构代码74610299-4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8.7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8.7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机构代码00000000-0 
批准单位名称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582.96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在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人民币474.8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时,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74.89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潘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815136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