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纺粮油(锦州)工贸有限公司60%股权及8799.562829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4BJ1006186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所在地区: | 辽宁/锦州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4-07-28 至 2014-08-0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纺粮油(锦州)工贸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辽宁省-锦州市(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沈阳路南锦西新街西) | |||||
法定代表人 | 赵勇敏 | |||||
成立时间 | 2003-03-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712226-8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粮食收购;农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物资仓储(危险品除外);粮食进出口业务;食糖销售。(许可证截止日期2015年6月14日) | |||||
职工人数 | 1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60% | ||||
2 | 石磊 | 4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0367.37 | -2072.38 | -2092.8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3611.82 | 19444.45 | -5832.63 | ||||
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06-30 | 0 | -237.72 | -237.72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9714.71 | 55785.06 | -6070.3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07-09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7-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9068.19 | 30311.25 | ||||
负债总计(万元) | 34233.02 | 34233.02 | ||||
净 资 产(万元) | -5164.83 | -3921.7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6446.500829(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纺粮油(锦州)工贸有限公司60%股权及8799.562829万元债权,挂牌价格为8799.562929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为0.0001万元,债权转让价格为8799.562829万元。 2、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资产中有5座房屋尚未办理、取得相关法律权属文件。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与《法律意见书》等交易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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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东城区[110101]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9007 | |||||
法定代表人 | 王进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9847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965-8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147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中纺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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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8799.56292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75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①受让本项目的同时一并受让转让方在北交所挂牌转让的中纺粮油(锦州)有限公司60%股权及1789.422220万元债权项目。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次日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③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帐户。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并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处置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并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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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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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75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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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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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纺粮油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1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杜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316296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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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 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