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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桓仁鑫淼电力有限责任公司10.6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618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本溪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6-28 至 2013-07-2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桓仁鑫淼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沿河街) 
法定代表人 安泽善 
成立时间 1999-07-27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61.4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2003563-8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水力发电;水利工程施工与维护(凭资质证书经营)。 
职工人数 31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禹水电开发公司工会委员会 64.55%
2 桓仁明鑫实业有限公司 24.81%
3 鞍山腾鳌特区东腾经济开发公司 10.64%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8.07  -69.79  -76.2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99.03  30  369.03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5-31  300.11  168.34  168.3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61.24  21.99  539.2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20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11.9  906.9 
负债总计(万元) 47.84  47.84 
净 资 产(万元) 464.06  859.0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1.40398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宋东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鑫淼公司目前没有土地使用权,其办公及生产所用土地均为国电电力和禹公司所有。
2.鑫淼公司本次评估申报的房屋建筑物—小水电办公楼,其房屋所有权证载房屋所有人为桓仁发电厂,目前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鑫淼公司承诺该房屋为其出资修建,所有权属于鑫淼公司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鞍山腾鳌特区东腾经济开发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鞍山市[210300]海城市[210381]海城市腾鳌特区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刘福长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0 
经济类型 集体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集体企业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2370269-4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64%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64%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053 
批准单位名称 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1.4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2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一次性支付全额剩余交易价款,并同意自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从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4)意向受让方在其依相关规则被确定成为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鞍山腾鳌特区东腾经济开发公司
  • 企业规模:31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向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5890353-6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