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辽宁/大连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挂牌日期: | 2010-03-15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对大连东铁现代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方为大连现代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转让方在大连东铁现代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的出资比例为60%。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大连东铁现代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大连东铁现代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于2002年11月8日注册登记。注册资本:50万元;公司住所:大连市民主广场7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经营范围:铁路轨道交通设备、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转让范围:
大连东铁现代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60%国有股权。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已经过内部决策程序审议,现已获审批部门批准。
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年度的审计报告主要指标数据
截止2009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1,911,517.17万元,负债总额1,725,299.8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86,217.33万元。
五、转让标的企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和经核准的资产评估主要指标数据:
审计报告表明,截至2009年10月31日,标的企业资产总额为:1,029,146.87元,负债总额:745,735.45元,所有者权益为:283,411.42元。
标的企业业经资产评估,评估报告已获市国资委备案核准。评估后资产总额为:1,038,918.02元,负债总额为:745,735.45元,净资产为:293,182.57元。
六、转让底价
溢价转让,确定本次转让底价为30万元。
七、受让方应当接受以下交易条件
1、受让方应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全部转让价款;
2、受让方应按出资比例承担企业相应的债权债务。
八、受让方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交易保证金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应按大连产权交易所书面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大连产权交易所交纳交易保证金30万元(以到达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交易双方签定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
十、交易方式:
经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第三十三条执行。
十一、公告期限:自见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十二、有意受让者请到大连产权交易所1601室办理受让登记手续。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www.gzw.dl.gov.cn;www.daee.cn
联系电话:0411-88890320 0411-88890376
联系人:程先生、刘先生、王小姐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大连东铁现代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程先生、刘先生、王小姐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411-88890320 0411-8889037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