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连银帆宾馆30.8%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辽宁/大连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挂牌日期: | 2011-07-01 至 2011-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大连银帆宾馆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大连市(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马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 张振江
成立时间 1986-11-05
注册资本(万元) 美元 2043.14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所属行业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组织机构代码 60483839-X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客房,写字间,餐饮,游乐,商场,交通服务等。
职工人数 47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 48.6%
2 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 30.8%
3 香港政懿贸易有限公司 20.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739.37 680.7 415.3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744.87 1006.21 10738.66
审计机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4-30 2391.94 188.27 163.96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12052.24 1149.63 10902.6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威辰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0-28
评估基准日 2010-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1828.89 17166.34
负债总计(万元) 1029.95 1029.95
净 资 产(万元) 10798.94 16136.3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970.0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辽宁宏旨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该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手续。银帆宾馆以租赁方式取得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土地租赁期至2025年,土地使用权(租赁)评估值为435.2万元,银帆宾馆整体评估值16136.39万元,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4970.01万元。银帆宾馆占地面积289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401平方米。转让方根据银帆宾馆所在位置、建筑面积、设备设施情况,并参照银帆宾馆周围同等建筑物价格的平均水平,重新测算确定建筑物价格为28800元/平方米(银帆宾馆无土地使用权证,但可通过租赁长期使用建筑物附着土地);依据银帆宾馆的五星级声誉,确定无形资产价值5亿元,银帆宾馆总价值177731.96万元,转让标的对应价值为54741.44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辽阳市[211000]宏伟区[211004]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1号
法定代表人 朱景利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33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170982-1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8%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8%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4741.44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 5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交纳1642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主体竞价成功,则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京产权交易所全额退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的受让资格经北京产权交易所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扣除交易保证金。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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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石油辽阳石油化纤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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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 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42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