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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沈阳中科金属管业有限公司3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29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4-22 至 2011-05-2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沈阳中科金属管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经济开发区耀阳路18-12号) 
法定代表人冯德明 
成立时间2006-05-10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00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78870118-6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金属、合金材料及制品研发、生产、销售。 
职工人数39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冯德明47%
2沈阳科金新材料有限公司35%
3刘金柱10%
4何平5%
5于鹏3%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11420.46 37.34 28.88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2880.61 2639.73 240.88 
审计机构无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12-31 11420.46 37.34 28.88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年报 2880.61 2639.73 240.8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辽宁普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科学院 
核准(备案)日期2011-04-20 
评估基准日2010-04-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3679.97 3695.62 
负债总计(万元)3467.94 3467.94 
净 资 产(万元)212.03 227.6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79.68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辽宁华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2010年度财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2010年12月31日企业财务报表。标的企业股东何平、于鹏已分别将其持有标的企业股权转让给股东冯德明,冯德明的持股比例由47%变更为55%,但还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转让后一并进行办理。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所在单位职 务现持有产权比例拟受让产权比例
冯德明 沈阳中科金属管业有限公司 经理 47%82%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提高公司经营运作效率,寻求银行贷款融资,以促进企业稳健发展。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沈阳科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沈阳市[210100]沈河区[210103]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91号 
法定代表人谭若兵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5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1774020-5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3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科学院 
组织机构代码00001471-X 
批准单位名称沈阳科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84.31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25万元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连续3年盈利(需提供2008、 2009、2010年度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不低于85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25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沈阳科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王阔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76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