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 | 所属行业: | 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
挂牌日期: | 2010-04-15 至 2010-05-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挂牌日期:2010-04-14至2010-05-12
首次公告报刊:辽宁日报
标的评估总值:892.6918万元
挂牌价格:893万元
建筑面积:2002平方米
房产评估值:892.6918万元
转让方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资产处置中心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
批复文件:辽农银内授[2009]6号
竞价方式的选择:电子竞价
保证金金额:178.6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农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不得购买挂牌资产;该标的物原先对应的借款人不得购买本次挂牌交易标的物。
3、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财务支付能力。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一)、瑕疵情况:1、无土地证,无契证,划拨军事用地,难以分割。2、通过以资抵债取得(见【2002】沈法执字第227号民事裁定书),未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需要交纳两手(原房主到农行、农行到买受人)过户的各种税、费。3、房屋被占用,买受人负责清理,清理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让人概不负责。4、停车位非常少。5、该房产曾拖欠大量电费、水费与采暖费,买受人负责解决并负责清偿,出让人概不负责。6、委托人不能保证挂牌标的除以上瑕疵之外不存在其他瑕疵或潜在瑕疵,委托人一律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对受让方要求:1、意向受让人在举牌的同时递交挂牌价20%即人民币178.6万元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价款;如产生竞价,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竞价成功,则该保证金转为履约款项;
(二)、意向买受人须对挂牌标的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和了解,并做出如下承诺:
本买受人已经充分阅知万家灯火美食府房地产瑕疵说明并已经签收了瑕疵说明。
本买受人特作如下承诺:
本买受人已充分了解挂牌标的的实际状况和瑕疵情况,愿意接受任何瑕疵(包括潜在瑕疵)并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损失。挂牌标的的相关过户手续由本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必须缴纳和补缴的任何税金、交易费、土地费及出让金等税金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未缴纳和应补缴的税金、交易费、土地费及出让金等任何税金和费用)均由本人承担并支付,委托人不承担由于资产无法过户而给本买受人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包括资金占用损失);即使因存在瑕疵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不能过户,转让合同仍为有效;挂牌标的如存在前期欠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由本买受人自行了解欠费情况,所有前期欠费均由本买受人承担并负责清偿;挂牌标的如存在被他人占用等情况,挂牌成交后,由本买受人自行负责清场、进驻等事宜;标的的面积、数量、质量、瑕疵等实际状况与权属证书、设计图纸等相关鉴定资料记载不相符的,均以实际现状为准,按现状挂牌。本买受人人承诺不会因标的瑕疵(或潜在瑕疵)的存在而追究委托人和挂牌人的任何责任。(该承诺函作为将来转让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联系人:陈海燕
电话:024-22551120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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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资产处置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陈海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4-225511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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