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W2009019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辽宁/沈阳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09-08-04 至 2009-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编号 | |||||
转让标的名称 | 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 |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新中城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挂牌日期 | 2009.8.4.-2009.8.31日17时 | ||||
标的评估总值 | 1024.49万元 | 挂牌价格 | 1024.49万元 | ||
经济类型 | 有限责任 | ||||
转让标的情况 | |||||
标的范围是否与 评估报告一致 | 是 | 是否另附转让清单 | 是 | ||
房产评估值 | 1024.49万元 | ||||
其他资产 | 无 | ||||
其他资产评估值 | 无 | ||||
其他事项 | |||||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景星南街3号房产现状 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建筑面积2368平方米,系我公司自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西分局置换所得,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故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所有人(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铁西分局)与资产占有方(沈阳新中城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一致,且登记面积与房屋实际面积不一致。 由于该房屋置换前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置换后亦未能办理,故该房屋无土地使用权证。 | ||||
对受让方要求 | 挂牌转让对买受方的要求 1、买受方需接受标的即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现状,并认可以现状参与竞买。买受方需承担房产、土地手续现状及标的现状造成的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风险。买受方需自行办理标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等相关事宜,并按照各自责任承担所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过户时原房主及卖方应承担的契税、营业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及买受人过户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2、买受人需认可房产、土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以房产、土地发证机关重新核定为准,多不退、少不补,成交价款不变。土地性质以办理更名过户的土地管理部门、规划部门重新核定为准。 3、买受方在成交后需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办理土地出让、变更等相关手续,并自行承担相关的一切税、费。 4、供水、取暖、供电等相关费用,在成交日之前发生的,由卖方承担;在成交日之后发生的,由买受方承担。 5、买受人需在竞买前缴纳挂牌价格30%的价款作为保证金,并需在成交当日通过场内结算一次性-交齐余款。 沈阳新中城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 ||||
要件目录 | 沈阳市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挂牌转让要件目录 1.实物资产转让挂牌登记委托书一式两份; 2.关于同意中国家具城股份有限公司处置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的批复(沈国资发[2008]100号)复印件; 3.关于中北(沈阳)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处置房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沈国资评发[2009]9号)复印件; 4.关于同意处置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的批复(中北物流办发[2009]11号)复印件; 5.关于同意处置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的批复(中城股份办发[2009]11号); 6.关于中国家具城股份有限公司处置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的请示(中北物流发[2008]8号)复印件; 7.关于处置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的请示(中城股份 [2008] 1号); 8.关于处置铁西区景星南街3号房产的请示(新中城 [2008] 1号); 9.景星南街3号房产现状及挂牌转让对买受方的要求; 10.房屋所有权证(房权证铁西字第027736号)复印件; 11.协议书复印件; 12.授权委托书; 13.谢晓斌身份证复印件; 14.资产评估报告。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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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沈阳新中城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李明财、李长秀
- 地址: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新港澳国际大厦(北站路51号)
- 邮编:110013
- 电话:024-22566107
- 手机:024-22566106
- 传真:024-22566107
- 邮件:sprtc@sina.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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