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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沈阳航天新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1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BJ1005207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1-09 至 2012-12-0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航天新光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浑南产业区世纪路1号) 
法定代表人 徐炘 
成立时间 2000-01-0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2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578708-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爆破片装置、金属制品、普通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铝窗、塑窗、汽车零部件加工;科技咨询、技术服务。 
职工人数 69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修长伟 5.26%
2 张世良 2.39%
3 赵爱兵 2.14%
4 李启洪 2.06%
5 段绪国 2.01%
6 金志伟 1.83%
7 冯建国 1.77%
8 张立德 1.69%
9 徐炘 53.96%
10 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51.31  -324.96  -1053.1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49.12  2073.52  75.6 
审计机构 辽宁信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1903.96  29.41  22.0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2149.61  2051.94  97.6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大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19 
评估基准日 2011-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099.44  2159.68 
负债总计(万元) 1833.65  1833.65 
净 资 产(万元) 265.79  326.0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60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中永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沈阳市[210100]大东区[210104]沈阳市大东区东塔街3号 
法定代表人 郭俊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2186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机械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788959-5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524-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2.7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3、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如下事项:(一)承诺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二)承诺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半年内更改标的公司名称及下属分支机构的名称,使其不再含有“航天”字样,且不再使用含有“航天”名称、字样的品牌、字号、商标、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及由此冠名的相关网站。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81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沈阳航天新光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69 人
  • 负责部门: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陈楠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37162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