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沈阳沈飞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8.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辽宁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8-29 至 2012-09-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沈飞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皇姑区辉山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武洪钧
成立时间 2006-04-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848207-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工业与民用给排水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8.3%
2 沈阳沈飞实业有限公司 1.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02 0.9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0.95 0 600.95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7-31 0 1.28 0.7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01.73 0 601.7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19
评估基准日 2011-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99.63 599.56
负债总计(万元) 0 0
净 资 产(万元) 599.63 599.5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89.367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均出自财务报表;
2、本项目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评估减值0.07万元。由于电子设备技术更新速度较快,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其购置时的水平,造成评估值减值;
3、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沈阳市[210100]皇姑区[210105]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罗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032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军工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79231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8.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8.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5732
批准单位名称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9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交纳170万元保证金。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产生竞价,则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①未经转让方许可,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将不再使用“沈飞”字号、商标和标识;②同意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沈阳沈飞给排水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市皇姑区辉山路8号)
法定代表人 武洪钧
成立时间 2006-04-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9848207-9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工业与民用给排水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等。
职工人数 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98.3%
2 沈阳沈飞实业有限公司 1.7%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1.02 0.9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0.95 0 600.95
审计机构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7-31 0 1.28 0.78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01.73 0 601.7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19
评估基准日 2011-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99.63 599.56
负债总计(万元) 0 0
净 资 产(万元) 599.63 599.5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89.3674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茂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企业201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均出自财务报表;
2、本项目采用成本法确定评估值,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固定资产评估减值0.07万元。由于电子设备技术更新速度较快,目前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普遍低于其购置时的水平,造成评估值减值;
3、其他需披露的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辽宁省[210000]沈阳市[210100]皇姑区[210105]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 罗阳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50325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军工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179231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8.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8.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5732
批准单位名称 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9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交纳170万元保证金。如协议成交,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产生竞价,则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后,保证金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需书面承诺:①未经转让方许可,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将不再使用“沈飞”字号、商标和标识;②同意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 注册并 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净资产应不低于1000万元(意向 受让方需提供2011年度审计报告);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7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 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