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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铁资源苏尼特左旗小白杨矿业有限公司25%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6730.3728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SH1006760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内蒙古   所属行业:   矿业
  挂牌日期:   2013-04-25 至 2013-05-22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铁资源苏尼特左旗小白杨矿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苏尼特左旗达日汗乌拉苏木芒来嘎查芒来煤矿
  法定代表人 郭琦琦
  成立时间 2004-11-30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786865-7
  经营范围
煤田勘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CATHAY OLYMPIC INVESTMENTS LIMITED国奥投资有限公司   49%
  2
  福建中通投资有限公司   26%
  3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674.595900万元   -674.5959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659.063300万元   13706.059200万元   -1046.9959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70.594000万元   -570.594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2667.832000万元   13040.232000万元   -372.4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2-28   业务无法提供   -0.880700万元   -0.8807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2650.430100万元   14378.126100万元   -1727.6961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10-1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广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方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502.700000万元   500.06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5.490000万元   13.49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2129.340000万元   60427.5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2657.540000万元   60941.12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4057.680000万元   14057.6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4057.680000万元   14057.680000万元  
  净资产
-1400.140000万元   46883.4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8451.2328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19556.4万元,为标的公司25%股权和转让方对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形成的债权本金,其中股权价格为12826.0272万元,债权价格为6730.3728万元。如形成竞价,项目增值部分为股权增值。
2.其他需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9556.4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2012年6月30日至产权交割日,标的债权本金产生的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并与交割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如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产生二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采取拍卖方式转让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4.为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具备受让资格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意向受让方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联交所资格确认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3)在拍卖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4)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如本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如本项目以拍卖方式成交,最终受让方应在拍卖当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产权转让价款(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价款的一部分),并同意在联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B1-2666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2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铁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高少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539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 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