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内蒙古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3.07%股权及2304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94 | 项目类别: | 金融债权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呼和浩特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2-09-19 至 2012-10-2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内蒙古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市金川开发区电力城10号楼1单元二层201室) | |||||
法定代表人 | 李小川 | |||||
成立时间 | 2001-03-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2019306-6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叁级,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0日)与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房屋销售、租赁;建筑材料经销。(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 |||||
职工人数 | 64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内蒙古中城飞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1.8% | ||||
2 | 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院 | 33.07% | ||||
3 | 赵青 | 5.13%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096.99 | -2491.83 | -3123.6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208.44 | 25216.47 | -3008.03 | ||||
审计机构 | 上海中财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6-30 | - | -31.76 | -30.36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4369.65 | 25866.54 | -1496.89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9-10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9-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3050.06 | 26588.69 | ||||
负债总计(万元) | 24877.98 | 24877.98 | ||||
净 资 产(万元) | -1827.92 | 1710.7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65.73179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坤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内蒙古新广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批复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因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政策变更,现有政策要求具有房地产开发叁级资质的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由于标的企业注册成立时该政策尚未执行,导致其注册资本现未达到新政策要求。转让完成后,如经股东会决议需按现有政策要求补足注册资本,则本项目最终受让方应根据其出资比例补足注册资本。 2、本项目一并进行转让的2304万元债权为标的企业在评估基准日前向转让方借的两笔借款(其中,一笔为500万元,另一笔为1804万元)的本金。 3、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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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所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内蒙古自治区[150000]呼和浩特市[150100]新城区[150102]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6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焦继革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837 |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事业法人 | |||||
所属行业 | 军工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256201-4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3.07%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3.07%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524-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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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287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挂牌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上述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如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递交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无故退出的;②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最终受让方未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完成股权受让后,根据政策要求,自行补足注册资本的不足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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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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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861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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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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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航天科工动力技术研究所
- 企业规模:64 人
- 负责部门:航天科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陈楠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837162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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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用;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