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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7.6%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2TJ1002546-4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内蒙古/鄂尔多斯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8-16 至 2012-09-1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国投资产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鄂尔多斯市金驼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鄂前旗敖镇陶伦南路 
法定代表人 米云翔 
成立时间 2000-03-16  
注册资本(万元) 58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126883-5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麻黄碱、盐酸伪麻黄碱)、原料药(苦豆总碱、苦参碱、苦参素)、有机肥、微量元素肥系列产品生产;出口本企业自产的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职工人数 12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米云翔  72.400000%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27.60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万元  万元  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0年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55.145307万元  -257.797219万元  -3833.03097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0942.485175万元   6504.227676万元  4438.257499万元 
审计机构 内蒙古中磊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3-31   337.209044万元  -317.956637万元  -1227.4439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10113.984359万元 6903.17079万元 3210.813569万元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2-15 
评估基准日 2011-03-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0113.98  11431.5 
负债总计(万元) 6903.17  6903.17 
净 资 产(万元) 3210.81  4528.3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249.819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 1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号 
法定代表人 程锐 
注册资本(万元) 65000.0[RMB]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645-6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7.60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7.600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决议类型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25.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 本项目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3、 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汇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供委托付款通知书,同意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 本项目设立交易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秩序,避免转让方因意向受让方的不正当行为而遭受损失。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扣除该意向受让方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供付款通知书的;
5、 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
6、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股权交割后标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由其承担相应的股东责任。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需提供银行出具的挂牌期间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资金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营业执照正常年检;
3、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按照[]的[]%,设定为[37.5]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企业规模:120人
  • 负责部门:国投资产管理公司
  • 联系人:宋希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552275641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意向受让方需提 供银行出具的挂牌期间内不低于挂牌价格的资金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营业执照正常年检; 3、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4、 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