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内蒙古 > 厂房办公楼资产
【项目名称】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R2017BJ1003215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内蒙古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7-12-19 至 2018-01-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资产情况        
土地 坐落位置 呼鲁斯太地区巴音井田 
土地证号 阿左国用(2007)第152921呼084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18200.00 
用 途 办公住宅用地  类 型 协议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土地 坐落位置 呼鲁斯太地区巴音井田 
土地证号 阿左国用(2007)第152921呼085号  土地面积(平方米) 35600.00 
用 途 工矿仓储用地  类 型 协议出让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说明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中盐发战略【2012】10号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盐业总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在提交受让申请资料的同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成交。未能成为受让方的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②同意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开展资产过户工作。③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④此次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此次资产转让中包含的无形资产--采矿权(采矿权证号:C1500002009051120020215),由于企业经营需要,采矿权许可证已办理质押,质权人为中国农业银行乌斯太支行。此次资产转让已经中国农业银行乌斯太支行同意。 2、巴音煤矿改扩建工程尚未完工,故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1000.00 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挂牌截止日17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转让方有权扣除保证金情形: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报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⑤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和支付交易价款的;⑥若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⑦转让方完成标的资产质押的撤销工作后,受让方未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履行相关义务。
处置方法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扣除保证金事项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高经理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910036097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 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