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汇众铝合金锻造有限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内蒙古/包头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挂牌日期: | 2011-03-01 至 2011-04-2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包头汇众铝合金锻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
法定代表人 李之光
成立时间 2006-06-23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9016495-7
经营范围
五金、锻造、铸造加锻造工艺的五金产品,以及固态的车用铝合金产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
职工人数 3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汇众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60%
2 东方资源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31.794864万元 -446.422739万元 -470.135583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912.197469万元 3769.821072万元 8142.376397万元
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23.239259万元 -840.304470万元 -840.37742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818.606731万元 3206.094751万元 8612.511980万元
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6-30 531.794864万元 -446.422739万元 -470.135583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11912.197469万元 3769.821072万元 8142.376397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2-10
评估基准日 2010-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974.710000万元 983.810000万元
长期投资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9409.250000万元 8088.61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109.050000万元 3233.100000万元
其它资产 419.190000万元 432.1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1912.200000万元 12737.63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769.820000万元 3740.380000万元
长期负债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769.820000万元 3740.380000万元
净资产 8142.380000万元 8997.25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598.9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3700万元包含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的217900元债权。 2、审计报告中2010年的财务数据为2010年6月30日的数据。 3、标的企业老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4、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其他信息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37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人民币1110万元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所指定账户。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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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东方资源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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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11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东方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11/F CHINA MINMETALS TOWER 79 CHATHAM ROAD SOUTH TSIMSHATSUI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